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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和解决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2、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3、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保持机关各项经费的平衡;
4、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
5、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文秘、信访、保密、党建、监察、工会等工作;
7、组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申报工作;
8、会同人事部门负责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法制宣教科(市安委办)职责
1、负责协调和解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规定,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会议报告的起草和会议
组织;
3、协调全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5、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专业培训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及安全生产法定培训、考核与管理;
6、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7、负责对行政处罚的审核,承办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听证等工作;
8、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信息。
综合监督管理科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除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
况;
2、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研究、示范和推广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化管理工作;
4、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5、负责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查处落实情况;
6、实施对社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对镇(乡)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制度及其深化落实工作;
8、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职责
1、负责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2、负责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4、参与危险化学品单位有关从业人员的法定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
5、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7、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督查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8、负责相关专业的专家组工作。
监察执法大队
1、负责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2、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案件的查处;
3、负责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查处;
4、负责信访或举报案件的查处。
5、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审批发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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