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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一、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
2、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核准通知复印件;
7、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8、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9、事故应急预案及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的材料;
10、储存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当地安监和公安部门备案的材料;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经营成品油的,提交成品油批准证书;经营剧毒化学品的,提交储存场所经当地安监和公安部门备案的材料;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应出具省级以上部门的批准文件;经营属于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书)。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36号)
4、《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40号)
三、办理程序
领取申请表—受理并告知领取许可证的的条件等—
资料审查—现场勘查—会审办结
四、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联系电话:51296583、5537422
七、投诉电话:5129699 |